本次检索命中结果1条(可浏览前10000条数据)
决定日
申请日
甲基锡硫醇酯混合物的制备方法
决定号: 21112
决定日: 2013年07月03日
申请号: 99105326.5 展开
请求人: 杭州盛创实业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尉伟敏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浙江杭州金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马士林
主办单位: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 | 技术支持:中国专利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2047258号-7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6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