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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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图像显示设备、图像显示方法和图像显示程序

决定号: 72138

决定日: 2014年08月25日

申请号: 200910138040.1     展开

请求人: 索尼株式会社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张丽新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