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腰椎脊柱非手术减压治疗系统机

决定号: 30255

决定日: 2016年10月09日

申请号: 201230438932.6     展开

请求人: 郑州飞龙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3条第1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郑州中原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张春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戈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程伟;赵占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