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用于吸入给药的干粉

决定号: 28999

决定日: 2016年05月04日

申请号: 99813167.9     展开

请求人: 凯西制药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张晶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聿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刘华联;刘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