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安全型隧道电缆支挂架

决定号: 29603

决定日: 2016年07月08日

申请号: 200830243073.9     展开

请求人: 任丘市精工电力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3条;专利法第9条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张梅珍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南通市永通专利事务所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葛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