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制备食品的设备和用于该设备的空气导向件

决定号: 20936

决定日: 2013年06月25日

申请号: 200780029489.3     展开

请求人: 慈溪市宏邦电器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立成智业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张江涵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乔志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