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种气柜油泵站

决定号: 46194

决定日: 2012年07月11日

申请号: 200810070143.4     展开

请求人: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重庆弘旭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张爱云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