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掺杂稀土的碱土硅氮化物无机发光材料,制造方法以及含有这种无机发光材料的辐射转化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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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号:
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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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日:
2015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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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号:
200880111736.9
展开
申请日: 2008年10月14日
申请人:发光物质工厂布赖通根有限责任公司;雷射照明杰纳朵夫股份有限公司
国际分类号:C09K11/08;C09K11/79;C09K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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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
发光物质工厂布赖通根有限责任公司;雷射照明杰纳朵夫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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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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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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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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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张珂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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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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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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