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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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有源光学元件及其制造方法

决定号: 78045

决定日: 2014年11月24日

申请号: 200780037239.4     展开

请求人: 维斯特瑞特显示器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33条;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张英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