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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缓解疾病的抗风湿性药(DMARD)和抗癌药剂的甲氨蝶呤的持续释放制剂

决定号: 117784

决定日: 2016年12月21日

申请号: 201180023882.8     展开

请求人: 帕西拉制药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33条;专利法第26条第4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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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用于电泳显示器的含硅烷颜料颗粒、电泳液及电泳显示器

决定号: 116770

决定日: 2016年11月23日

申请号: 201210192090.X     展开

请求人: 电子墨水加利福尼亚有限责任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张英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含取代的环戊二烯基、脒及二烯烃配体的Ti催化剂体系

决定号: 114727

决定日: 2016年09月26日

申请号: 201080061803.8     展开

请求人: 朗盛艾拉托麦罗斯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张英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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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下右美托咪定组合物及其使用方法

决定号: 109858

决定日: 2016年05月23日

申请号: 201080021182.0     展开

请求人: 瑞克欧制药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张英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