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种偏光片运输放置盒

决定号: 35965

决定日: 2018年05月16日

申请号: 201621295130.3     展开

请求人: 罗纯明

决定结论: 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超成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张莹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