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内裤

决定号: 27917

决定日: 2015年12月23日

申请号: 201430189700.0     展开

请求人: 厦门富立行工贸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3条第1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张辉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岳蕊


壁式花盆

决定号: 27549

决定日: 2015年12月04日

申请号: 201230227306.2     展开

请求人: 宝振(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3条第1款;专利法第23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张辉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刘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