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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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种血涂片的基底及血涂片装置

决定号: 57253

决定日: 2013年09月07日

申请号: 200610124488.4     展开

请求人: 江西特康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南昌新天下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施秀瑾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