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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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种香水瓶的瓶体结构

决定号: 35901

决定日: 2018年05月09日

申请号: 201220585452.7     展开

请求人: 浙江金马实业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0条第1款;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宁波诚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景丰强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罗晓林;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