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便携设备中的连接器

决定号: 129110

决定日: 2017年08月04日

申请号: 201180011977.8     展开

请求人: 苹果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李玲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对于被援助性定位系统的改进

决定号: 124833

决定日: 2017年06月12日

申请号: 200980153907.9     展开

请求人: 知维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李玲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用于提供游戏中心的方法和系统

决定号: 120449

决定日: 2017年03月06日

申请号: 201010553594.0     展开

请求人: 苹果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李玲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