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含有蛋白并在高浓度蛋白下显示可注射性的微球体

决定号: 51095

决定日: 2013年02月27日

申请号: 200580015053.X     展开

请求人: 巴克斯特国际公司;巴克斯特医疗保健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杨青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