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合成和标准化的朊病毒感染性材料,及其作为感染性接种物的应用

决定号: 53006

决定日: 2013年03月01日

申请号: 200680015422.X     展开

请求人: 分馏及生物技术法国实验室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杨青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