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金黄色葡萄球菌抗原的免疫原性组合物

决定号: 115867

决定日: 2016年11月03日

申请号: 201080037284.1     展开

请求人: 惠氏有限责任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林晓红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铃蟾肽类似肽拮抗物缀合物

决定号: 112013

决定日: 2016年07月15日

申请号: 200980107992.5     展开

请求人: 巴塞尔大学医院;伯尔尼大学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31条第1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林晓红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