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使用无水组合物和特定的有机胺增亮人角蛋白纤维的方法及其相配的装置

决定号: 53944

决定日: 2013年05月31日

申请号: 200810220799.X     展开

请求人: 莱雅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段家荣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