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提供复制图像的方法及其所用的超声设备

决定号: 141852

决定日: 2018年03月22日

申请号: 201510552566.X     展开

请求人: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胡江海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