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用于选择增强型上行链路传输格式组合的方法及装置

决定号: 25607

决定日: 2015年03月31日

申请号: 201210276479.2     展开

请求人: 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9条;专利法第33条;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熊永强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