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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金银花提取物的干燥方法

决定号: 103561

决定日: 2015年12月16日

申请号: 201010105260.7     展开

请求人: 天津天士力现代中药资源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华科联合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为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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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拉科酰胺缓释片及其制备方法

决定号: 101281

决定日: 2015年11月12日

申请号: 201210183126.8     展开

请求人: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华科联合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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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中药组合物在制备用于心肌梗死二级预防的药物中的应用

决定号: 100604

决定日: 2015年11月10日

申请号: 201010527526.7     展开

请求人: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华科联合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为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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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治疗冠心病的药物及其制备工艺

决定号: 99368

决定日: 2015年10月19日

申请号: 200910070680.3     展开

请求人: 天津天士力现代中药资源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华科联合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为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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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双胍与2,5-二羟基苯磺酸盐以及二甲双胍与2,5-二羟基苯磺酸盐的复方组合物

决定号: 98130

决定日: 2015年09月22日

申请号: 201110375192.0     展开

请求人: 黎波;严燊和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华科联合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为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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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丹参滴丸在制备治疗微循环障碍及心肌纤维化药物中的应用

决定号: 97261

决定日: 2015年09月16日

申请号: 200910244836.5     展开

请求人: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华科联合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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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中药组合物在制备减少急性心肌梗死后心血管事件发生的药物中的应用

决定号: 96631

决定日: 2015年08月26日

申请号: 201010527505.5     展开

请求人: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华科联合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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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参总酚酸、三七总皂苷,及其配伍对微循环障碍引发的疾病的预防和治疗

决定号: 95252

决定日: 2015年08月19日

申请号: 200910071164.2     展开

请求人: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华科联合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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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中药组合物在制备改善急性心肌梗死后的生活质量的药物中的应用

决定号: 95272

决定日: 2015年08月18日

申请号: 201010527535.6     展开

请求人: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华科联合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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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中药组合物在制备减少心肌梗死后患者死亡事件的药物中的应用

决定号: 89813

决定日: 2015年05月19日

申请号: 201010527420.7     展开

请求人: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华科联合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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