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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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光催化剂的制造方法和光催化剂的制造装置

决定号: 44928

决定日: 2012年08月10日

申请号: 02826456.8     展开

请求人: 芝浦机械电子装置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健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拉幅机夹具用滚动轴承

决定号: 42836

决定日: 2012年05月24日

申请号: 200780003912.2     展开

请求人: NTN株式会社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健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催化剂结构体及其制造方法与具有催化剂的燃料电池

决定号: 42080

决定日: 2012年04月20日

申请号: 200610004436.3     展开

请求人: 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专利法第33条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健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