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种摇摆沙发

决定号: 19067

决定日: 2012年07月26日

申请号: 200520014854.1     展开

请求人: 浙江安吉县嘉德家具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杭州天正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兵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杭州丰禾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王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