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无线数据存储装置及方法

决定号: 40144

决定日: 2012年02月22日

申请号: 200410007542.8     展开

请求人: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33条;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学强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