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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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微结构、半导体器件、以及微结构的制造方法

决定号: 44640

决定日: 2012年07月27日

申请号: 200710086232.3     展开

请求人: 株式会社半导体能源研究所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平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