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种南北极地区海水大气温差热能动力装置

决定号: 155067

决定日: 2018年06月15日

申请号: 201410362555.0     展开

请求人: 王娟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江成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一窑三线浮法玻璃生产线

决定号: 150531

决定日: 2018年04月27日

申请号: 201410506925.3     展开

请求人: 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江成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一种单窑多色浮法玻璃生产线

决定号: 150404

决定日: 2018年04月26日

申请号: 201410506984.0     展开

请求人: 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江成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