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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种用于氧化反应的相转移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决定号: 55180

决定日: 2013年07月11日

申请号: 200910304448.1     展开

请求人: 岳阳昌德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浩然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