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D显示屏的保护装置
|
决定号:
36275
|
决定日:
2018年06月11日
|
申请号:
201520195085.3
展开
申请日: 2015年04月01日
申请人:东莞市大宗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国际分类号:H05K5/02
|
请求人:
深圳市时商创展科技有限公司
|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深圳市智享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琴
|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张艳美;郝传鑫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