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碳素焙烧烟尘干法净化方法及装置
|
决定号:
24216
|
决定日:
2014年10月21日
|
申请号:
200710014666.2
展开
申请日: 2007年05月21日
申请人:威海市正大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国际分类号:B01D53/38;B01D53/44;B01D53/68;B01D46/02
|
请求人:
河北金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沈阳圣群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钢
|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刘立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