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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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提升的风味物释放可食组合物及方法

决定号: 45957

决定日: 2012年09月26日

申请号: 200680012581.4     展开

请求人: 卡夫食品环球品牌有限责任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嘉和天工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甘玲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具有预选抗拉强度的、可食用组合物的活性组分释放系统

决定号: 41474

决定日: 2012年04月12日

申请号: 200480034065.2     展开

请求人: 卡夫食品环球品牌有限责任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嘉和天工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甘玲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