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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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硝盐联产生产方法及其生产装置

决定号: 67709

决定日: 2014年05月12日

申请号: 200810132756.6     展开

请求人: 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白玫化工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33条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天昊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罗建民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