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下行导频初始位置的映射方法和装置

决定号: 23839

决定日: 2014年08月28日

申请号: 200810008660.9     展开

请求人: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专利法第33条;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蒋贤起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派特恩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程立民;张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