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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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种钢带增强塑料排水管道及其制造方法和装置

决定号: 18638

决定日: 2012年05月10日

申请号: 200510082911.4     展开

请求人: 江苏润德管业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原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原专利法第26条第4款;原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薛晨光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