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自平衡式两轮电动车

决定号: 30059

决定日: 2016年08月26日

申请号: 201110435720.7     展开

请求人: 杨玉妹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3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天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解敬文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上海隆天律师事务所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王小兵;臧云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