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等离子体发生器及其阳极和阳极用合金材料

决定号: 104216

决定日: 2015年12月25日

申请号: 201010577311.6     展开

请求人: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谢志刚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