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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感染制剂及其使用方法

决定号: 110213

决定日: 2016年05月27日

申请号: 200980136202.6     展开

请求人: 拜耳新西兰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谢顺星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制备陶瓷纤维的组合物以及由其制备的用于高温热绝缘材料的生物可溶性陶瓷纤维

决定号: 109688

决定日: 2016年05月19日

申请号: 201080064779.3     展开

请求人: 株式会社KCC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谢顺星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视觉检测装置及其视觉检测方法

决定号: 107386

决定日: 2016年03月22日

申请号: 201010172648.9     展开

请求人: 宰体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谢顺星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