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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来完成语音识别的方法、系统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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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号:
56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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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日:
2013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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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号:
02829851.9
展开
申请日: 2002年09月06日
申请人:语音信号技术有限公司;丹尼尔·L·罗思;乔丹·R·科亨;戴维·F·约翰逊;曼弗雷德·G·格雷伯赫尔;保罗·A·弗兰佐萨;爱德华·W·波特
国际分类号:G10L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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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
语音信号技术有限公司;丹尼尔·L·罗思;乔丹·R·科亨;戴维·F·约翰逊;曼弗雷德·G·格雷伯赫尔;保罗·A·弗兰佐萨;爱德华·W·波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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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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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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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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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过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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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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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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