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镀有铝合金体系的高强度钢板以及具有优异的耐热性和喷漆后耐腐蚀性的高强度汽车零件

决定号: 30822

决定日: 2016年12月06日

申请号: 02812036.1     展开

请求人: 株式会社POSCO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志霖恒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陈姗姗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