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电子装置及其键盘模块

决定号: 57735

决定日: 2013年09月25日

申请号: 200810131677.3     展开

请求人: 宏达国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陈小雯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分歧器

决定号: 57269

决定日: 2013年09月09日

申请号: 200810099194.X     展开

请求人: 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陈小雯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风扇及其导流结构

决定号: 55999

决定日: 2013年07月30日

申请号: 200910126532.9     展开

请求人: 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陈小雯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制作工艺反应系统

决定号: 55913

决定日: 2013年07月24日

申请号: 201010235650.6     展开

请求人: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陈小雯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风扇及其导流结构

决定号: 54067

决定日: 2013年06月07日

申请号: 200910126533.3     展开

请求人: 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陈小雯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座垫

决定号: 52383

决定日: 2013年04月11日

申请号: 200810134842.0     展开

请求人: 维镇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陈小雯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串联式风扇及其扇框结构

决定号: 51760

决定日: 2013年03月25日

申请号: 200710141104.4     展开

请求人: 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陈小雯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