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固体摄像器件和电子装置

决定号: 134729

决定日: 2017年11月29日

申请号: 201110263394.6     展开

请求人: 索尼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信慧永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陈桂香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热交换器和安装有热交换器的一体化空调机

决定号: 126832

决定日: 2017年07月17日

申请号: 201180057903.8     展开

请求人: 夏普株式会社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信慧永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陈桂香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