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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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薯蓣皂素联产生物蛋白饲料的洁净生产方法

决定号: 79351

决定日: 2014年12月16日

申请号: 201010173631.5     展开

请求人: 湘西自治州奥瑞克医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33条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苏州创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马明渡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用于外科手术的微创手术刀

决定号: 76950

决定日: 2014年11月20日

申请号: 201110440608.2     展开

请求人: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33条;专利法第26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苏州创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马明渡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