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带自动旋转装置的光波炉

决定号: 26394

决定日: 2015年06月19日

申请号: 201120301101.4     展开

请求人: 龙木弟

决定结论: 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广州圣理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陈业胜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禹小明